太仓“长江大保护”联合联动

发布时间 :2021-04-02 10:36


江苏法治报2021年03月29日A08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于今年3月1日正式实施后,太仓市积极做好长江保护工作,多部门多举措助力长江保护法落地生效。

太仓市场监管局联合农业农村局、公安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部门开展长江禁捕联合执法,共检查渔具销售店、餐饮单位,水产经营户,农贸市场等138家单位,主要检查了鱼钩、渔网等渔具是否符合标准;餐饮单位菜单、广告等是否存在标注“刀鱼”混淆误导、是否有海刀进货凭证和捕捞证等情况;水产交易单位、农贸市场刀鱼进货查验销售、包装标识是否有误导消费者情形;以“江鲜”为噱头的虚假宣传情况等。自“长江十年禁渔计划”实施以来,作为沿江地区,该市市场监管局已办理涉及长江禁捕案件10起。

太仓海事局以“世界水日”暨“中国水周”宣传为契机,联合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苏州市水政监察支队、太仓市水务局、崇明水务大队、宝山水务大队开展应急水源地联合执法和《长江保护法》宣传活动,一方面通过检查水域环境及船舶通航情况,摸清沪苏边界水域管理现状,对发现破坏长江生态环境的行为严厉查处。同时,进行登轮检查并宣传《长江保护法》以及饮用水源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树立保护环境、绿色发展意识。

太仓海关以登轮检疫为契机,向船舶人员宣传《长江保护法》规定,引导各类船舶严格依法保护长江,对口岸进出口企业通过座谈会、张贴宣传海报等形式,宣传长江大保护的重要意义,号召大家一起共同保护长江生态。

“我市将继续扩大长江保护法普法宣传面,加强与各执法部门沟通联动,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共同保护长江母亲河,共筑碧水蓝天梦。”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市委依法治市办主任戚振宇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