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外来有害生物“无处藏身”

发布时间 :2021-01-25 10:28


守护美丽田园城  开展防治专项监督

亮黄色的花朵,翠绿的叶子,一米多高的植株竖立着,一株紧挨一株,密布在路旁……这不是特意种植的观赏花卉,而是国家重点管理的外来入侵物种之一——加拿大一枝黄花。

去年10月,市人民检察院在履行公益诉讼监督职责时发现,某公园内存在加拿大一枝黄花。一株成熟的加拿大一枝黄花可形成2万多粒种子,来年能长成一丛。除了繁殖力强,加拿大一枝黄花还会夺取周围植物的水分养分,消耗土壤肥力。对此,该院立刻开展外来有害生物防治专项监督工作,依托12345联动中心、综治网格员队伍等渠道搜集整理线索,在全市范围内实地走访摸排,发现除了加拿大一枝黄花外,同为外来入侵物种的水葫芦(凤眼莲)、福寿螺也有存在。

“如果入侵物种繁殖扩散,将威胁土壤、农田、水系等生态系统,危害经济社会发展,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承办检察官表示。

针对发现的问题,市人民检察院向相关部门制发行政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落实外来有害生物防控责任,及时开展调查、监测、控制、清除以及生态修复等工作,同时加大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力度,加强对外来有害生物的调查和预警,适时开展防治工作,防止各类外来有害生物的传播和蔓延,维护生态安全、生物安全。

收到检察建议后,有关部门立即开展专项防控工作,组织各镇区农机站负责人、植保技术人员共同召开外来有害生物专项工作推进会,部署外来有害生物防控工作,并开展为期一个月的专项整治行动。目前,相关部门已组织动员300人次,共计清除加拿大一枝黄花1000亩,捕捞福寿螺25公斤,清理覆盖水域面积1万平方米的水葫芦400吨。接下来,相关部门还将结合河长制,定期排查清理,形成长效机制。

检察建议是人民检察院为促进法律正确实施、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能过程中,建议有关单位完善制度,加强内部制约、监督,正确实施法律法规,完善社会管理、服务等的一种重要方式。“我国已经把防范外来物种入侵提升为生物安全的重要内容,成为国家总体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此背景下,检察机关更要坚持协作共赢理念,积极发挥公益诉讼法律监督职能,共同守护生态安全。”市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张新亚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