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3+1”考评机制综治五部门联合开展半年度督查工作

发布时间 :2015-08-10 09:18

  729日至30日,市综治、纪检、组织、监察、人社等五部门组成4个督查组,按照市综治平安工作计划要求,以问题为导向对全市9个镇(区、街道)和37个部门(单位)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此次督查工作以查摆问题、挖掘亮点、推进工作为重点,围绕年初确定的“3+1”考评机制,突出结果性指标权重,促进综治平安工作落地见效。“3+1”考评由三个指标和一个项目构成,即过程性指标,看平时工作开展情况,以工作记录为主要依据;结果性指标,看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以监测数据和民意测评结果为主要依据;保障性指标,看组织领导、队伍建设、经费保障等情况。一个项目就是加减分项目,凡在工作中创出经验成果得到应用推广的就加分,出现突出问题的就扣分,直至“一票否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