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召开深入推进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会议

发布时间 :2010-05-13 08:14

  5月7日,全市深入推进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会议在市行政中心会议室召开。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夏林祥到会并讲话。副市长周文彬作了全市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报告,市长助理、公安局长宋文元主持会议。

  会上,副市长周文彬作了全市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报告,总结了2009年全市大调解工作情况,部署了2010年我市大调解工作任务。公安局、住建局、卫生局、环保局等单位进行了交流发言。

  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夏林祥作重要讲话,他希望各镇(区)、各部门贯彻落实好全市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会议精神,学习借鉴有关部门大调解工作经验,并就进一步做好全市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维护社会政治稳定,确保上海世博会成功举办,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更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提出了要求。一、正确认识大调解重要作用,切实增强工作主动性。他指出:加强大调解工作,是中央和省、市领导提出的维稳要求,是服务我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现实需要,也是确保上海世博会安全顺利举办的工作需要,各镇(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到推进大调解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积极主动地开展社会矛盾纠纷的化解工作,全领域引入调解理念,全方位建立调解机制,全封闭构筑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为经济社会建设保驾护航,为上海世博会顺利举办作出积极贡献。二、牢牢把握关键环节,不断提高调解工作质效。他强调:各镇(区)、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深入推进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会议精神,积极完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抓好社会矛盾纠纷的源头预防;要积极推进依法行政,严格依法决策和依法办事,防止因决策审批等前端工作不当产生社会矛盾,防止因行政不作为引发社会矛盾。要统筹考虑改革的力度与人民群众的可承受程度,全力将符合人民群众利益的事办好,减少矛盾发生率;要抓好矛盾纠纷的排查和预警,真正做到发现在早、化解在小、消除在萌芽状态。要深化市镇村“三项排查”活动,准确全面收集各类矛盾纠纷信息,及时为党委、政府决策部署提供依据。要加快完善矛盾纠纷和社情民意信息网络建设,拓宽信息传递反馈渠道,整合各方信息资源,狠抓信息预警环节,提高矛盾初调率。要高度重视网上舆情的分析和掌控,防止出现网上群体性事件,防止虚拟矛盾升级转化;要加强“整体联动、矛盾联调”,推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配合衔接机制,形成调处合力,提高调处成功率。要充分发挥平台和枢纽作用,总结调解工作对接成功经验,形成调解资源信息联通、纠纷联排、力量联动、矛盾联调的对接机制。要加强镇(区)和部门横向沟通对接,通过联合“会诊”,发挥各自优势,综合运用工作手段化解矛盾,狠抓调解对接环节,提高调处成功率;要深化完善调解网络体系,做到哪里有纠纷,调解组织就延伸到哪里,形成所有领域矛盾纠纷化解全覆盖。要狠抓各级调解队伍建设,积极推广首席人民调解员制度,加强调解队伍教育培训,强化调解员队伍综合素质,提升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水平,建立一支与化解社会矛盾纠纷要求相适应的调解员队伍。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长效工作机制。他要求:各镇(区)、各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重大矛盾纠纷,实行领导包案。要强化检查考核,严格实行“一票否决”和责任倒查制度;要分工明确、协作配合、齐抓共管,推进全市大调解工作全面发展。要协调督导大调解工作,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工作任务、推广先进经验,促进全市大调解工作协调发展。要认真落实部门和单位责任制,加强部门间协作配合,共同推动全市大调解工作整体发展;要进一步加大大调解工作经费保障力度,保障好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正常办公经费、专职调解员补贴等经费,确保工作正常有效开展,建立社会矛盾纠纷化解专项救助资金,稳控当事人情绪,促进矛盾纠纷妥善化解。

  市委政法委副书记邵宝林、毛义明、马勇、雍树祥,市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镇(区)分管政法工作的负责同志,市、镇(区)综治办副主任、法庭庭长、派出所所长、司法所所长、信访办主任、市人民调解委员会各专业性调解委员会主任等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