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理交融化干戈 善意执行获锦旗

发布时间 :2020-09-29 10:52

(太仓日报202092907版)

近日,市民小张向市人民法院执行法官送来了锦旗,感谢执行法官积极践行善意执行理念,高效执行到位被告结欠的款项,称赞执行法官执法距执行神速,全心全意为民服务。

 这是怎么一回事呢?小张与小陈原为夫妻,育有一子小A,小A患有长期疾病。双方后因情感破裂而离婚,二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某房产,后双方约定按份共有该不动产,每人各享有50%份额。2019年小张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其与小陈按份共有的上述房产进行分割,案件审理法官综合考虑双方经济情况及双方婚姻家庭情况,作出判决:小张与小陈按份共有房产归小陈所有,小陈需支付小张折价款,该折价款分8期支付,自2019年起至2026年止,小陈于每年71日前分别支付。后小陈未按生效法律文书的内容履行,小张向法院申请执行。

 执行过程中,案件承办法官综合研判案情,该案中被执行人小陈名下仅有一套住房且为原小张与小陈共有房产,该住房内居住四口人,居住情况较为复杂。在坚持善意执行的理念下,执行法官多次前往被执行人小陈家中,一方面向其释明抗拒执行的不利法律后果,另一方面执行法官从情感角度出发,向被执行人小陈告知申请执行人小张之所以索要房屋折价款也是为了在有余力的情况下帮助儿子小A看病,这些在原案判决书中也写得很清楚。最终,小陈在执行法官的多次告诫、劝说下主动向申请人小张履行了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