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仓推进五大建设塑造光辉文化

发布时间 :2016-07-28 13:42

  2011年以来,太仓市司法行政系统紧扣“打造人民满意的服务型司法行政机关”总目标,全面实施“光辉工程”,以新时期司法行政精神凝聚发展合力,统筹推进创新司法、能动司法、强势司法、惠民司法、文化司法五大建设,形成了具有鲜明地域特色的“光辉”文化,司法行政队伍服务大局、服务群众的能力显著提升,为在较短时间内实现司法行政事业的跨越发展提供了坚强保障。

  协调推进五大建设    提升司法行政队伍综合服务能力

  市司法局“12·4”课题组成为了创新发展的核心研发团队。首次提出公共法律服务概念,推动出台全国首份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规划,第一次对公共法律服务的基本概念、基本项目、实施路径等进行界定,完善和发展了社会制度文明建设理论。出台的首个公共法律服务标准,成为了全省标准化建设基础;出台的基层司法所公共服务管理规范,成为了全省规范化建设的蓝本;“政社互动”在司法行政工作中的运用和取得的成果,引发了全省司法行政领域社会组织培育发展的热潮。我市率先提出的“法律消费指数”概念得到了广东等地同行和有关专家的高度认可,通过对如何构建法律消费指标体系的研究,形成了评价地区法治能力现代化程度的指标体系。

  打造光辉文化    为“光辉工程”建设提供强大动力

  创设“太仓司法光辉成就奖”纯银奖章,铭记在“光辉工程”推进过程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司法行政人员和法律服务人员,目前已授予30人。创设百佳“党员司法光辉岗”,每年评选十佳司法行政干警,激发全系统创先争优的积极性。

  每年开展新春走基层活动,全体领导班子成员带头深入基层,面对面了解基层法律服务需求。在太仓第一党支部建立了主题教育实践基地,每年“七一”组织开展党建活动。大兴学习之风,定期举办群众工作论坛,每年举办“冬训”或“夏训”,提升队伍整体素质。

  锻造新时期司法行政精神    为实现光辉梦想提供坚强支撑

  “崇尚法律、忠诚守信、和谐包容、开放超越”是新时期的太仓司法行政精神。这是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在推进“光辉工程”过程中所坚持的价值取向和核心理念的高度总结,集中反映了太仓司法行政队伍的理想目标和精神信念,诠释了太仓司法行政队伍的人文特色和行为准则,为实现全市司法行政工作跨越发展提供了精神支柱。“十二五”期间,市司法局荣立司法部集体一等功和省厅集体二等功,2012年以来连续四年得到市委、市政府表彰,“法律服务·光明万家”连续四年被评为“群众最满意的机关优质服务品牌”。

  塑造“勤廉双辉”品牌    打造人民满意的一线实战单位

  将“勤为先、廉为本”的理念贯穿于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始终,推动了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与司法行政事业的快速健康协调发展。市司法局被确定为时任司法部副部长张彦珍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联系点。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市司法局分别被市委和苏州市司法局表彰为“勤廉文化建设示范点”和“勤廉文化示范单位”。坚持以党建工作为引领,市司法局机关党支部先后被表彰为“五好党支部标兵”、“太仓市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行局机关、司法所SUN绩效考核制度,不断提升司法行政队伍作风效能。(来源于《太仓日报》2016年7月26日10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