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仓法官王晓:公正赢得信任

发布时间 :2015-05-22 10:19

     十余年来,扎根基层法庭,从书记员到审判员,到太仓法院港区法庭副庭长,王晓在审判岗位上默默挥洒青春。两次获得个人三等功,多次被评为“办案能手”“优秀公务员”“先进工作者”,近日又被苏州市政府授予“苏州市劳动模范”称号。

  王晓的审判工作一直有口皆碑,实体上,他仔细审核证据与诉辩材料,做到客观中立;程序上,他谨慎规范,保障双方诉权。

  原告吴某诉被告陈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作为共同借款人之一的吴某偿还全部借款后向被告陈某追偿。双方完全基于彼此信赖,对借款的性质及使用多为口头约定,并未形成共同借款人之间的书面协议,而款项交付时也缺少最终的结算凭据。被告向法庭提交的银行单据、原告对基础事实的记忆模糊、原告代理人为胜诉对事实的变造处理,使案件的客观事实扑朔迷离。审理案件时,王晓紧紧围绕一个个具体的事实细节展开调查,抽丝剥茧。庭审中原、被告的代理律师争论得不可开交,双方代理律师庭后均表达了该案法院很难判决的观点,但是当此案宣判后一锤定音,双方均表示不上诉。

  类似这样的民生案例,举不胜举。能够做到诉讼双方胜败皆服,除了扎实的法学功底外,更得益于他朴素的亲民、爱民、便民、利民情怀。凭着公正、廉洁的审判,王晓赢得了众多律师、当事人对司法权威的信服和尊重。在太仓很多律师代理案件时,只要听说承办法官是王晓,都表示:“是他审理的话,不管案件多复杂,矛盾多突出,都能得到公正的处理。”

  每周王晓安排开庭都是满满的,庭前研究案情、庭后抓紧调解、休息时间撰写判决。同事们经过他办公室,总看见他埋头在厚厚的卷宗里,吃饭也是最后一个,他从未因办案压力而埋怨过。他还创新工作方式,在法院系统率先采用和推广当事人账户确认制度,免去债权人领取款项的奔波之劳。(来源于《江苏法制报》2015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