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仓市公安局获评省级人民满意政法单位

发布时间 :2015-03-03 09:12

    日前,省委、省政府公布“争创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争当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活动评选结果,太仓市公安局成为苏州唯一获得“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集体一等功)”荣誉称号的公安系统。

    近年来,该市公安局紧扣服务发展、服务民生两大主题,主动适应动态化、信息化条件下社会治安形势,全力推进打防控一体化、警务实战化、基础信息化、执法规范化、队伍正规化建设,实现了社会治安和公安工作的良性循环。在外来流动人口逐年增长的情况下,全市违法犯罪类警情、刑事发案连续8年下降,八类案件、“两抢”案件、盗窃类案件全线大幅下降,人民群众安全感始终保持高位。

    该市公安局把人民群众满意作为检验公安工作的第一标准,通过前移警务,全面实施“警社互动”,近距离防范犯罪、零距离服务群众、第一时间化解矛盾纠纷;制定出台《服务太仓港发展建设十项措施》、《服务企业、服务群众十项措施》等多项服务举措;充分运用博客、微博、QQ群等新型传播方式,并定期深入居委、厂企、学校、敬老院等场所进行服务宣传,多方位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公安服务,不断探索群众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来源:2015年3月3日《太仓日报》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