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检察院控申科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称号

发布时间 :2008-06-18 16:50

检察院再获国家级荣誉

  2008年5月9日,市检察院控申科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称号,这是该院驻所检察室荣获“国家一级规范化驻所检察室”称号后取得的又一国家级荣誉。

  近年来,市检察院牢固树立“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宗旨,紧紧围绕检察工作主题,认真履行控告申诉检察职能,做了大量艰苦细致、卓有成效的工作,解决了上访人员的合理诉求,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作出了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