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开展律师公益活动进村(居)服务群众

发布时间 :2014-02-21 13:32

冷空气袭来,低温夹杂着小雨,使得珠海湿润的海风变得冷冽。2月19日上午,《法制日报》记者来到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前山街道白石社区时,广东莱特律师事务所律师孙成手里拿着一沓红色宣传单,正和社区书记张晓珍等人在银石雅园小区开展入户宣传。

    “村居‘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明天就要进入选民登记环节了。我们要让选民知晓自己在选举中的权利和义务。”孙成对记者说。

    记者随后跟随孙成走进小区居民吴大爷家中。吴大爷家有五口人,除了未成年的孙子,其他4人都符合选民条件。

    “吴大爷,明天就要进行村居换届选举的选民登记了,您可是有权利选择自己‘心上’的居委会主任哦。”说罢,孙成向吴大爷详细介绍了作为选民的权利和义务。

    张晓珍告诉记者,“老搭档”孙成是珠海市开展“律师公益活动在社区”活动的第一批志愿者,已经在该社区服务了8个年头。

    “孙成和他的同事这几年挂点在我们社区,使得居民不出社区就能得到免费的法律服务,他们就像我们社区的‘法治家庭医生’。”张晓珍说,律师们在法律宣传、参与社区调解、维护社区稳定方面做了不少的工作。

    临近中午12点,孙成想起自己接待过的一起未成年人监护权上访案的当事人就住在这个小区,“王阿姨家案子需要的材料不知道办下来没有,我们过去看看。”

    张晓珍告诉记者,王阿姨的女儿几年前遭遇车祸去世,留下一个未婚生育的孩子小陈,孩子的父亲从未露过面。王阿姨一直觉得女儿的交通肇事案法院判决不公,心里有疙瘩,经常到居委会哭闹。张晓珍将她的案件情况告知了孙成律师。孙成仔细研究了法院的判决书后,并未发现有瑕疵,他向王阿姨逐条解释了法院判决的理由。

    “法院的判决还是很公正的啊!”王阿姨总算解开了心结。之后,王阿姨独自带着小陈生活。

    孙成分析,孩子现在刚上初中,到18周岁成年还有几年时间。“虽然现在年近70的王阿姨是小陈事实上的监护人,但真正需要监护人确认签字的时候,因并未正式办理过相关收养手续,她并不具备资格,往远了说,王阿姨毕竟年纪大了,万一哪天突然离世,小陈怎么办?谁能成为孩子的法定监护人呢?”于是,孙成建议王阿姨要提早落实好这些事情。

    来到王阿姨家里,她见到孙成显得格外亲热,从房里找出了一张证明,随后紧挨着孙成坐下。

    孙成看完这张证明后向王阿姨分析道:“这是您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监护抚养人证明。手续仍然不够完善,您可以到这里也就是孩子的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确认您是监护人,并请居委会加注‘事实监护人’的意见。”

    从王阿姨家出来后,孙成告诉记者,之所以要指导王阿姨完成这么复杂的手续,主要是考虑保护小陈的合法权益,尤其是避免其母亲遗留下来的房产过户、财产处理等出现问题。

    记者了解到,就在今天上午,在珠海市律师公益进村(居)工作总结会议暨2014年工作启动仪式上,与会负责人点亮了珠海地图上代表311个村居的彩灯,代表着律师公益服务进村(居)工作在珠海已经实现全覆盖。

    珠海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王衍诗说:“律师公益服务进村(居)工作是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基础性工作,对于建设平安珠海、幸福村居,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服务改善民生,实现‘蓝色珠海、科学崛起’发展战略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信息来源:法制网,2014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