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检察院检务督察真督实查出实效

发布时间 :2016-03-01 11:32

     “个别干警值班未登记,电视电话网络培训会议情况正常……”。2月26日,太仓市检察院局域网上一份《检务督察通报》赫然在目。不少干警表示,现在检务督察的内容越来越规范、全面,平时一定要严格遵守相关的规章制度,不然一不小心可就上“黑名单”了。
    为有效解决督察人员不足、受监督者参与不强、督察深度不够等问题,太仓市检察院于2014年底探索建立了督察人员全员参与、督察内容全面覆盖、督察方式全线延伸的“督察长”机制,以领导带头、全员参与的方式,形成监督合力,提升日常监管质效。该院领导班子成员(除检察长外)每周轮班担任“督察长”,部门主要负责人轮班担任督察员,并随机抽选一名干警参与,对在岗履职、遵章守纪、会风会纪执行、接待服务群众、车辆管理及使用和厉行勤俭节约等6个方面27项重点内容开展日常督察。
    “督察长”可以通过上网行为管理系统、远程视讯系统、GPS车辆定位系统等软件进行实时的线上督察,也可以采取明察暗访、突击督察、回访督察等传统方式进行现场督察,督察结果在每周一的检察长办公会上进行通报,并向全院干警公示。
    此外,该院还建立了跟踪问效机制,对督察发现的问题,逐一拉清单、建台帐,实行整改“挂销号”,及时跟踪落实。建立督察日志,做到有档可存、有据可查。将年度督察结果报送院考评领导小组,作为年终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经过一年来的实践,全院上下的责任意识、规范意识得到强化,工作理念和行为方式得以转变,干警精神面貌焕然一新,发现和通报的问题也越来越少。
    “开展检务督察,必须坚持力度不减、标准不降、节奏不变,坚持不懈、一抓到底。”太仓市检察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张宏斌对进一步深化检务督察制度充满信心。(来源于《太仓日报》2016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