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仓市司法局三举措贯彻《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 :2016-02-18 16:48

      1月27日,省厅召开了全省法援工作电视电话会,总结近几年来全省法援工作情况。会议结束后,太仓市司法局迅速传达学习柳厅长在会上的讲话精神,并作出工作部署,全体人员认真领会文件精神,理清全市法律援助工作下一步工作目标和任务。

      抓学习,准确把握《意见》精神。举办由相关人员参加的法律援助工作座谈会,就如何完善法律援助各项制度广泛开展研讨,明确将《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作为全市2016年度工作的头等大事,形成思想共识,凝聚工作合力。通过学习和座谈深刻领会法律援助工作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重要地位,进一步增强做好法律援助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抓落实,认真贯彻《意见》要求。建立经济困难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目前已按照《意见》要求将特定事项或人员申请法律援助,视为符合经济困难标准;将因签订、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导致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等五大类与民生紧密相关的事项纳入法律援助事项范围;加强刑事法律援助工作。注重发挥法律援助在人权司法保障中的作用,依法为更多的刑事诉讼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抓宣传,营造浓郁氛围。开展广泛、深入、集中、专题的宣传,营造贯彻落实《意见》、关心和支持法律援助的良好氛围。依托传统媒体加大《意见》宣传力度,积极利用微信平台、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手机短信平台、法律服务交流群等新兴媒体做好日常法律援助宣传工作,同时把握机会,配合新闻媒体做好法律援助相关内容及援助效果的宣传报道,提高法律援助社会公众知晓率,用宣传带动法律援助服务质量和效率的进一步提升,让更多经济困难公民和特殊案件当事人能获得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来源于2016年2月18日法制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