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法院开展“你消费、我保护”法治专项活动

发布时间 :2014-03-28 10:25

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响应和宣传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日前,太仓市人民法院开展了名为“你消费、我保护”消费法治专项活动。

  为配合专项活动顺利开展,该院实施了一系列重要举措。实施“送新消法进企业”举措,力求在新法新规范的引导下,实现经营者与消费者的双赢效果;实施“法官讲解新消法”“消法典型案例选编活动”举措,利用微信、微博等各类宣传媒介,帮助消费者了解新消法赋予的权利;实施“消费者权益司法保护巡回庭”举措,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庭审旁听,努力提升消费领域审判工作的社会影响力。此次专项活动加大了新消法的宣传力度,对于太仓地区消费领域的健康发展具有积极作用。 (来源于《太仓日报》2014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