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法院推行“分组+分段”执行实施分权新模式

发布时间 :2014-01-30 14:20

  近日,市法院出台《执行实施权分权集约实施及流程管理方案》,创新推行“分组+分段”的执行新模式,着力提升执行实施权分权后的执行司法效率,最大限度维护执行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一是整合执行力量,合理配置资源。主动将执行实施人员分成3个小组,由执行长担任组长,各小组配备2名执行员、1名法警、2名书记员、1名驾驶员。各执行小组对案件全程追踪负责,既发挥执行小组的分合机动性,又形成更大的执行效力。

  二是明确分段职责,强化协作配合。重点把握执行立案、财产查控、财产处分、执行结案等环节,分工由执行长负责财产处分及整个小组的管理协调,小组成员负责财产查控、被执行人的查找、快速执结等,结案由执行员、执行长、执行局领导联合把关,既便于操作,又利于各段效能的充分发挥。

  三是强化执行公开,优化流程衔接。按照执行工作流程衔接要求,明确分权环节职责要求,及时记载阶段工作日志,完备阶段案卷材料,按规进入下道环节,并将执行进程当事人告知情况纳入执行流程,确保当事人及时掌握执行情况。(市法院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