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法院以“四项措施”推动社会管理创新

发布时间 :2012-02-20 09:25

  市法院通过深化审判管理、司法调研、和谐共建、社会管理综治治理等四项措施,着力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工作,提升法院职能作用,取得明显管理创新绩效。

  一是深化审判质效管理。以开展“审判指标提升年”活动为载体,通过岗位练兵、法律文书评比、庭审观摩等形式,着力增强法官执法办案的责任意识和精品意识,促进提升裁判文书的质量。二是深化司法调研工作。以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在司法审判领域的现实影响为课题,深入调研审判执行工作,形成调研报告成果,得到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领导的高度评价。三是深化和谐共建活动。市法院在与镇(区)缔结和谐共建对子的基础上,基层法庭和审判业务庭结合工作实际,加强与所辖村(社区)、所在公安有关队所、行业协会等单位部门签定和谐共建协议,开展丰富多彩共建活动。通过和谐共建形式,着力建立健全社会矛盾纠纷的预防、稳控、调处机制,有效维护社会和谐安全稳定。四是深化社会管理综治治理。充分发挥法院诉前调解作用,全面加强诉调对接工作,建立健全化解矛盾纠纷诉讼与非诉讼衔接机制,促进基层法庭与村级矫正机构衔接协作配合,加强缓、管、免等特殊人群跟踪帮教和教育转化工作,帮助他们重返社会,最大程度增加社会和谐因素,最大程度减小社会不和谐因素,深化推动“平安太仓”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