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仓质监局“开门审案” 创新普法形式

发布时间 :2011-08-05 09:05

  为了推举普法新形式,同时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和规范行政处罚行为, 2011年713日,太仓质监局组织开展了首次行政处罚案件“开门审案”活动。特邀聘任的法制监督员参加“开门审案”,审理了某公司涉嫌未经3C认证、伪造“IEC”标志生产销售电线案和某公司使用不符合能效指标的锅炉且未在规定期限内整改案件。

  在公开审理会上,办案人员、案件承办部门和法制部门分别介绍了案件办理的程序,包括现场检查、立案、调查取证等,并发表了对案件处理的初步意见;质监局案件审理委员会采取“全程说理式”办案模式,从案件的主体认定、事实证据、适用法律法规、办案程序、法律文书规范等方面对以上案件进行质证,与会人员根据具体案件的违法事实、案件定性问题、适用法律法规和自由裁量权问题展开讨论,并就案件调查取证的进一步完善、办案程序的细致与严谨等提出了意见和建议;邀请法制监督员对案件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处罚幅度等提出了意见和建议。最后,案件审理委员会在集中法制监督员和案件审理委员意见的基础上,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形成了一致的审理意见。

  这次“开门审案”:一是依法行政,程序规范;二是执法人员行为规范,文明执法;三是证据收集比较充分,体现人性化的执法理念。审理结束后,法制监督员认为这次行政案件公开审理是质监部门推行“阳光执法”和政务公开的有益尝试,对创新“六五”普法形式作出了有益的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