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仓公安执法办案实行“一网审”

发布时间 :2011-03-02 14:30

创新 规范 高效

太仓公安执法办案实行“一网审”

  太仓市公安局围绕执法规范化建设的目标要求,努力提高办案效能,全面推行执法办案全过程网上流转“一网审”运行模式,全局所有办案单位全部实现了“执法信息网上录入、执法流程网上管理、执法活动网上监督、执法质量网上考核、执法档案网上生成”。一是搭建执法办案全过程网上流转平台。开发了“大平台执法办案监督管理系统”,在选择执法办案量较多的派出所试点后,强推系统的深入试用。二是实行“审、督、评”一体化网上办案模式。办案单位在线报审后,法制部门即可查阅审核案件所需的全部证据材料和办案单位的初审意见,作出审核结论,并即时反馈审核意见,对未通过审核的案件,即时在线退回。三是切实推进网上执法办案工作规范运作。公安局为此专门制定印发了《行政案件网上办案实施规则》。在各执法办案单位建立基层法制初审室,负责对本单位在办案件的初审,在提出初审意见后,在线报法制部门审核。四是有效破解执法规范化建设中的难点。将年轻民民警信息化优势和老民警的办案经验有机结合起来,有效提高办案质量。实行网上办案后,审核民警可以提前介入,熟悉案情,必要时可以跟踪案件办理状态,及时指导办案民警,也可以通过集体“会诊”,作出准确判断。案件报批、审核的全过程都在网上完成,提高了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