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富“阳光”系列 创新检务平台

发布时间 :2011-03-02 14:30

  太仓市检察院在深化“检务公开”的基础上,不断丰富“阳光”系列,努力创新检务平台。

  1.建立“阳光基地”。该院紧紧围绕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要求,在双凤镇建立了一个集未成年人帮教关护、外来人员取保候审、预防职务犯罪等多位一体的帮教基地,向社会公开与之相配套的未成年人专门办案机制、非羁押犯罪嫌疑人审前训诫制度、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工作机制等,通过完善、公开相关工作机制,一方面主动融入社会管理各项工作,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的独特作用,另一方面积极推动相关部门参与社会管理,促进管理能力和水平的提高。

  2.推介“阳光信息”。为充分发挥网络信息量大、覆盖面广大、互动性和时效性强的特点,该院将外网网站建设提级升档,并与高检院《正义网》相链接,及时将法律法规、典型案例、规章制度、部门职责以及本院动态等信息公示于外网,对案件查询系统、控申在线接待、检察长信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平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共享平台、网上密码举报、新闻发言人平台等及时更新、补充、完善相关内容,方便群众查询相关信息。

  3.实行“阳光研判”。该院在办理案件中,克服就案办案、机械执法思想,更加注重将化解社会矛盾的关口前移,更加注重在办案中发现执法办案和社会管理中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风险研判机制,并通过“风险研判提示”、检察建议、情况反映等形式积极向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推动从源头上有效解决问题。2009年以来,该院针对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等问题向党委政府提出了18份报告,受到领导肯定批示。

  4.拓展“阳光服务”。为使检察工作从内容到形式都能充分体现“阳光”品质,该院将检察职能和服务资源进行整合,在办公楼一楼大厅建立了敞开式的案件受理与律师接待点,对来访群众实行零距离接访、一站式服务。同时,还在一楼大厅设置了检务公开查阅系统,配置LED公示系统和相关宣传展板,对检察机关各部门职责职能、立案范围、案件办理流程、公开审查程序及检察机关一系列条规禁令制度等,全部实行公开化。该院积极延伸工作触角,不断完善便民利民措施,通过建立检察工作站、聘任检察工作联络员,定期开展检察长巡回接访,在院内设立检察调控中心等,形成了“点、线、面”相结合的控申接访大平台,进一步畅通民意诉求渠道,及时化解社会矛盾;不断加大检察工作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的力度,通过举办共建活动、提供法律咨询、开展犯罪预防等方式,积极维护基层和谐稳定;不断加强对困难群众、弱势群体的关怀、救助工作,适时启动特困被害人救助机制,积极开展扶贫捐助活动,尽心尽力帮助基层困难群众渡过难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