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仓市检察院在苏州市率先推出羁押期限信息管理系统

发布时间 :2010-09-29 08:43

  

整合羁押管理资源  创新信息管理平台

—太仓市检察院在苏州市率先推出羁押期限信息管理系统

  太仓市检察院鉴于现行羁押期限监管机制的缺陷,积极拓宽思路,借助信息技术优势,联合公安、法院共同研发羁押期限信息管理系统,并以此为平台探索换押制度与监管机制改革,通过纠防超期羁押创新工作机制与信息新型监督手段的整合,延伸检察工作触角、增强诉讼监督刚性,推进了羁押期限监管工作的科学发展。该系统正式运行以来,在建立纠防超期羁押长效机制,降低司法成本,提高办案效率,保护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公正廉洁执法等方面已见成效。该系统具有以下三大特点:

  1,管理系统示范作用明显。该系统是太仓市检察院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率先在苏州全市乃至全国检察系统提出的换押制度的技术改革方案。一方面,在公检法三机关各自的局域网中分别设置一台前置数据库,把所需数据从三机关各自的本地数据库导入到前置数据库,三机关网络内部的数据库通过网闸外的交换数据库进行数据共享和数据交换,在此基础上,以“在押人员羁押期限信息表”为模板,搭建了公检法羁押期限信息一体化平台,实现信息共享;另一方面,利用专业技术设备对公检法各家不宜公开的数据进行网络隔离,确保信息安全。该系统强化了办案单位对羁押期限的自我监管和相互监督,有效解决了诉讼期限断档、脱节、隐性超期羁押、监管工作滞后等问题,具有鲜明的首创精神和很强的示范意义。可以预见,将来该系统在全市、全省推广运行后,省、市的公检法机关到各地看守所办理换押和延期手续,无需费时费力地通过派人到看守所进行实地换押,只需要通过软件的点击和文书的网络传输即可完成换押工作。且该系统为今后公检法在网上进行法律文书的传递和电子盖章、签名等搭建好了框架,打好了基础和留有了宽广的发展空间。

  2,管理系统效能作用凸现。该系统具有在押人员基本信息、羁押期限预警提醒、在押人员换押、延期、法律文书传递、数据同步更新等五大功能。其优势在于:可通过该系统实现前置换押、延期功能,减少了信息的重复录入,提高了工作效率;羁押期限预警与催办由原来的人力催办变为该平台自动完成,领导和有关部门可从信息平台直接获取第一手资料,从而加强了内部监督管理;利用羁押信息平台可完成期限变更申请、审批、法律文书传递与换押工作,效率高、成本低;可抑制案件流转中出现的超期羁押现象,等等。同时,该系统操作流程非常规范。它是建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对于《看守所在押人员信息管理代码》等相关规范标准下,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1999年10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下发的《关于羁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换押制度的通知》等规定为依据来设计的,在各功能板块的具体内容、表述方式、语词搭配等方面与上述规定保持一致。在设计过程中,又结合工作实际在法律框架内进行了适当调整,务必使该系统与内外部法律制度规范相契合。系统运行以来,公检法各部门均成效显著。公安局刑警大队自开始运用该系统实现法律文书网上传输后,从过去需要两、三名干警完成的工作量,到现在只需一名干警便可完成网上换押工作,而且详细情况一目了然;法院刑事审判庭使用该系统以来,办理换押速度提高一半,较之以前开车前往看守所进行换押,现在只需法律文书从网上进行传输,就能轻松进行换押和延期,大大节省了人力物力;检察院运用该系统,对即将发生的超期案件进行督促办理,对案件的流转情况做到全面掌握,同时,可以从数据库中直接调取在押人员的信息,省去了以往重复录入的环节,换押延押法律文书的传递也已完全依靠网络传输,工作效率得到大幅提升。

  3,管理系统监管作用强势。该系统注重在法律框架内充分运用信息技术手段,加强监督的力度和刚性。根据不同的具体情形,采取不同的监督措施。如利用羁押期限信息一体化平台进行网上前置换押,要求移送机关换押并确定案件的下一阶段的起始时间,抑制了接收机关换押自行确定办案期限的随意性,强化了期限监督,减少了隐性超期羁押中期限互借现象;强化了看守所期限管理手段,使原来由看守所书面或电话催办变成通过公检法三家联网的网络平台自动催办,从而使看守所可以将期限管理重心转移到调查核实案件是否真正超期上来,等等。丰富的监督手段既保证了监督的手段与超期羁押情形精确对应,又增强了监督的覆盖面,不留监督死角,还能在总体上保障监督的较强力度,体现监督的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