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仓法院坚持四个结合提升巡回审判效果

发布时间 :2009-11-05 09:27

  太仓市人民法院充分发挥设立在各镇人民法庭的前沿阵地作用,突出巡回审判工作的特有优势,有目的地选择部分有代表性的案件面向社会公开开庭,真正做到阳光审判,推动廉政建设工作的开展。同时,力求达到审理案件一件,教育群众一片的目的,从而实现最佳的社会效果。

  一、巡回审判与人大代表监督工作相结合,力求实现最佳的监督效果。主动听取代表意见,今年以来共组织7次走访和邀请代表座谈,听取民意,争取司法工作更符合民意,贴合民情。在审理代表关注以及矛盾易激化的案件中,及时将案件审理情况向代表汇报,接受代表监督。同时,积极邀请人大代表旁听案件审理,沙溪法庭在一个月内邀请两批19名市级、镇级人大代表旁听了道路交通事故与民间借贷纠纷两起典型性案件的审理,主动接受人大代表对审判工作的监督,也使代表监督的形式更生动,监督的效果更直接。

  二、巡回审判与提升人民调解员调解能力相结合。太仓法院在进行巡回审判的过程中,组织辖区人民调解员现场观摩庭审,并就调解的程序、方法等方面采用现场说法的形式进行指导,从而有效提升人民调解员的调解工作能力,从而不断提高人民调解员的调解效果。

  三、巡回审判与法制宣传工作相结合。针对当前民间借贷不规范引发纠纷频发的情况,特别是高利贷纠纷中,当事人往往采取非正常途径闹访,法院选择该类典型案件进行巡回审判,结合进行法律宣讲,以案说法,提醒群众规范民间借贷行为,减少此类纷争。针对当前摩托车无证驾驶、农村人机混合道路中事故频发的现象,法院通过典型案件的巡回审理,宣传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同时对事故责任认定及相关法律进行解说,提醒群众遵守交通规则,并提升当事人依法维权的意识。

  四、巡回审判与提高法官庭审驾驭能力相结合。法官在巡回审判案件时,面对的是基层的老百姓,不仅要用法言法语,还要使用通俗易懂的方言,在审理案件的过程中遇到的复杂情况也比较多,尤其对法官良好的仪表、公正的形象娴熟的庭审驾驭能力要求高。通过巡回审判形式这样的载体,可以达到锻炼和不断提高法官业务能力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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