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审计“免疫”功能 规范政府投资行为

发布时间 :2009-08-21 10:00

  近日,太仓市审计局针对审计中发现的政府投资项目在计划立项、资金管理、项目实施等环节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充分发挥其“免疫”功能,不仅针对个案指出存在的问题,还汇总普遍存在的问题,提出加强和改善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综合管理的审计建议。此建议被市政府采纳,并据此出台了《太仓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从项目计划、项目资金、项目建设等方面对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作出详细规定,进一步规范了政府投资行为。要求项目计划要经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项目调整经分管副市长、市长审定,由市政府常务会议或市长办公会议讨论确定;对1000万元以上的投资项目,追加投资超计划投资10%且绝对额超100万元以上的要由市政府常务会议或市长办公会议讨论确定。要求项目建设资金必须设立专户,专款专用,同一建设项目不论其资金来源,原则上必须在同一账户核算和管理;项目资金按投资计划、建设进度等方式分期拨付;凡政府投资项目必须纳入国家审计范围。建立政府投资项目联席会议制度,协调项目建设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建立健全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估制度,实行动态跟踪管理;规范项目档案管理,健全从立项到竣工验收等各个环节的文件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