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侦查监督新模式 检察机关派员驻公安

发布时间 :2009-04-17 11:09

  太仓检察院以全面提高法律监督能力为核心,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目的,积极探索侦查监督新模式,建立了监督信息员机制。由检察院侦查监督科派出一名干警作为监督信息员,常驻公安机关,初步实现与公安机关信息共享,建立违法犯罪人员、案件台帐,全面记录违法人员的基本情况、涉案性质、采取强制措施的时间及期限、案件事实、同案人名单及处理结果等信息。公安机关按照公安督察的权限为监督信息员设置用户权限,用以查看公安办案系统的信息,使检察机关能够及时了解刑侦、经侦、治安、交警等部门记录的接警、受案、立案、采取强制措施及案件进度等情况,随时发现和解决公安机关在诉讼中存在的问题,实现对侦查活动的动态监督。对公安受案、立案、提捕、不捕、补充侦查、撤案等各个环节进行跟踪审查,形成对侦查活动规范、动态、全程、高效的刚性监督,有力地保障了刑事诉讼的依法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