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编制并公布

发布时间 :2019-04-12 09:30

      近日, 我市编制并公布《2019年度太仓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具体包括“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及收费标准”“教育基础设施扩容提升工程”“太仓市生态修复与城市修补规划”“垃圾分类建设工程”“太仓市农田水利建设——十八港治理工程”“《太仓市现代农业产业园总体规划》编制”等6个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公布目录明确要求:一是按照时序进度认真组织实施好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认真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廉洁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二是决策论证过程等纳入太仓市重大行政决策网上运行系统,确保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论证工作节点管理、流程控制、规范运行。三是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的档案管理制度,对决策立项和决策过程中形成的法定程序证明材料及时收集、整理、保管、归档,实现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同时,要指定明确专人负责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信息的网上流转工作,按规定及时将有关资料上传至重大行政决策网上运行系统平台。四是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公开征集社会公众意见,各承办单位要认真做好公众意见的收集、整理、汇总和反馈工作。五是市监察、维稳、司法等行政机关根据各自职责,做好市级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廉洁性审查的业务指导和相关监督管理工作。六是将实施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规范化情况纳入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和绩效管理考核。七是对决策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市政府年度工作任务的增加、变更等调整情况,新增或调整市级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来源于《太仓日报》2019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