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仓案件起不起诉听听评议员意见

发布时间 :2016-09-29 14:32

“事故发生以后,马上报了警,积极配合调查,并对被害人进行救助。”

“犯罪嫌疑人才20岁,很年轻啊,这次又是过失犯罪,应该给他重新来过的机会。”

“认罪态度良好,我也同意适用相对不起诉……”

9月21日下午,太仓市检察院对5起案件拟作相对不起诉案件进行公开评议。在承办检察官全面、客观地介绍案情,说明相关的法律适用情况后,3名评议员展开了讨论。最终,评议员经独立评议、表决后,对此次评议的5起案件7名犯罪嫌疑人,均同意作相对不起诉处理。

去年以来,太仓市检察院积极落实深化检务公开工作的要求,在刑事案件公开听审的基础上,推行社会评议员制度,旨在扩大公众参与度,推动外部监督转化为内部制约,切实提升办案质量和效果。案件听审人员不再局限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等,而是从该院组建的“社会公众评议员库”里随机抽取的社会人士,扩大社会监督参与范围。这些社会评议员来自社会各界,综合素质高,公信度强,具有更加广泛的群众代表性。他们形成的评议团意见也将成为案件最终捕、诉、抗的重要参考依据。

“综合考量案件性质、评议效果、司法效率等因素,目前主要以拟不起诉案件为主,开展社会评议实践。评议案件的通告,提前三日向公众告知,以便大家及时了解相关的信息。”太仓市检察院检察长杜建伟介绍说。

“检察院办案公开,体现了对民意的尊重,也体现了他们办案公正规范、敢于接受监督的工作思路。”崔军燕作为评议团的成员之一,对检察机关的做法给予了高度肯定。

去年以来,太仓市检察院对94起不起诉案件进行公开审查,采纳社会评议员对案件不同意见3件。实行社会评议员制度,有效促进了案件审查程序的完善、公开和透明。(来源于《江苏法制报》2016年9月29日A0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