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仓推进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

发布时间 :2016-03-25 14:54

    为深入推进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积极探索“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在基层法院的实践,3月21日,太仓法院举行民商事主审法官颁证仪式,由该院赵新华院长为8名民商事主审法官颁发任命书。

    据了解,为做好本次选任工作,太仓法院专门出台了《关于主审法官选任工作的若干规定(试行)》文件,对参加选任的范围、选任程序等内容作出规定,其中选任范围主要面向民商事审判中具有助理审判员职称以上且办案满两年的人员,并明确院领导和业务庭主要负责人不参加选任;选任程序采取由个人报名和组织推荐,最终由院党组综合审核的的形式,考评侧重于对参选人员办理疑难复杂案件能力、庭审驾驭、撰写文书等方面。本次选任共有15名符合条件的干警报名,经过层层审核考察,最终确定8名主审法官。

    太仓法院院长赵新华表示:“通过此次选任,探索由主审法官组建审判团队,可以通过审判团队的运作,发现团队运行中存在的问题以及改进院庭长审判监督方式,也可以为下一步实施法官员额制改革的团队运行积累经验。”(来源于2016年3月23日法制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