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仓首获苏州市法援基金会非政府保障法援资助

发布时间 :2015-09-15 10:15

     近日,记者从市法律援助中心获悉,由该中心申报的城厢镇南区社区一租住房失火,殃及13户家庭引发的财产损失赔偿纠纷,获苏州市法律援助基金会首例非政府保障事项法律援助资助。这标志着苏州市法律援助基金会今年首试的非政府保障事项法律援助案件资助正式启动。
  据了解,该案是因租住户用电不慎引发的火灾,造成13户家庭受灾。依照《法律援助条例》、《江苏省法律援助条例》,财产损害赔偿、返还财产等案件类型都不在法律援助事项规定的范围内,因此法援中心不能直接提供法律援助。但因此案特殊,受灾家庭较多,损失巨大,如不及时处置,会引发矛盾进一步激化。从受援人的特点来讲,都有共同点,均是经济困难,且案件本身存在特殊性,给予援助具有代表性和示范作用。

  苏州市法律援助基金会为充分发挥有益补充作用,积极探索和尝试,今年试行非政府保障事项法律援助资助,专门拿出10万元,将不在政府法律援助事项和范围内,经济条件困难达到规定的申请标准的;或未达到规定的申请标准,又确实存在困难,需要给予法律援助服务,作为基本条件,并制定了严格的资助程序。

  市法援中心工作人员表示,这一规定的出台,为特殊案件的当事人提供了法律保障,对化解社会矛盾、促进司法公正有着积极意义。(来源于《太仓日报》2015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