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仓“六五普法”工作巡礼?理论篇

发布时间 :2015-08-24 14:00

2011年在全省率先启动 “六五”普法工作以来,太仓以实现法治文化建设全覆盖、法治宣传零盲区为目标,紧紧围绕以“崇尚法律信仰,彰显司法公正,让人的尊严在法律的太阳下熠熠生辉”为主题的“光辉工程”,全面实施“‘六五’普法·光辉太仓”行动计划,集聚各方面力量,加强普法理论体系建设,创新提出了公共法律服务理论,增强了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客观规律的认识,有效支撑了全市“六五”普法工作的深入开展。

2011年,太仓在全国率先提出了公共法律服务概念,该概念后来被写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在素有“中国立法学之父”北大周旺生教授的制度文明理论指引下,该市出台的全国首个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工作规划,第一次对公共法律服务的基本概念、基本项目、实施路径等进行了界定。公共法律服务理论将普法与法律服务、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工作深度融合、统筹安排、一体推进,使法治宣传教育从空洞的说教转变为在现实中的运用,极大地提高了普法的吸引力和实效性。

“享受法律、消费法律”应当是现代公民崇尚的法治新理念和现代文明社会“法治化生存”的新模式。在《中国司法》刘武俊总编的启发下,太仓于20131月提出了“法律消费指数”的概念,邀请复旦大学法学院教授就如何构建法律消费指标体系进行研究,形成了评价地区法治现代化程度的指标体系。在此基础上,该市召开了全市法律消费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会,着力培养公民的法律消费意识,变公民被动的消极的守法意识为主动积极的用法意识。

与此同时,为加快建立健全保基本、多层次、高水平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该市组建了专门的理论研究队伍,集中开展公共法律服务理论研究,编写了近25万字的《太仓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的理论与实践》一书,为全国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探索路径,积累经验。加强普法应用对策研究,坚持年度普法重点课题调研制度,每年精心挑选一批普法等方面的研究课题,连续5年将研究成果汇编成册。

2011年以来,《中国司法》杂志3次封面介绍太仓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经验,《法制日报》、《江苏司法》、《江苏法制报》等报刊杂志多次集中报道太仓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经验。(来源于2015年8月21日《法制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