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仓打造老百姓“家门口”的法律服务平台

发布时间 :2015-07-22 10:12

     前不久,江苏众谊律师事务所的李玉龙律师再次来到他挂钩的浮桥镇和平花园社区。刚到那里,社区工作人员就拉着他,希望他帮忙解决一起纠纷。

  数月前,某施工单位在和平花园社区东侧马路上施工,施工现场放置了铁板,和平花园社区居民王某途经铁板时不慎跌倒,盆骨骨折,由于年岁已高,医生不建议手术治疗,经过一个月的保守治疗,骨折未见好转,由于老人久卧不起,最终因多种并发症以及年老体弱去世。家属非常悲痛,要求施工单位赔偿18万余元。李律师了解情况后,对此次事故进行责任解释:施工单位设置铁板不合理,且没有警示标志,需要承担一定责任,但赔偿的额度需要参考事故对死亡原因的参与度这一关键性因素。随后,李律师还给出了专业的建议。有了李律师的中立解释,老人的家属表示信任,并愿意接受调解。

  和平花园社区主任告诉记者,此前社区曾多次出面调解,但家属不肯让步,对方也不同意赔偿方案,就这样一直僵持着。“律师专业的调解要比我们讲几句感情话有说服力!”他坦言,社区工作人员在法律专业知识上有所欠缺,社区工作涉及百姓生活的方方面面,偶尔一些情况复杂的问题需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这就需要一位专业人士。“现在有了挂钩的律师,我们很多问题都会向他请教。”社区主任告诉记者,虽说很多服务都是无偿的,但李律师非常尽责,有时候情况紧急常常一个电话就从城里赶来。

  记者了解到,李律师每个月都会到社区开展讲座、咨询等活动,为居民提供专业建议,甚至现场调解。而这种情况并不只出现在和平花园,全市140多个村、社区均拥有挂钩律师,如今市镇村三级公益律师岗已经实现了全覆盖。据市司法局公律科负责人介绍,指定了挂靠律师不是简单挂个牌子,服务也都落实到位。从2013年起,市司法局将每月10日确定为司法“光辉日”,全市律师在每月10日前后开展司法“光辉日”活动,一般在镇、村(社区)进行定点“坐堂”,提供法律服务。“通过现场服务,对村、社区提出的重点、难点问题提供专业性的指导,发挥律师的专业力量,实现法律服务前置介入。”

  为基层提供高品质的法律服务,除了律师本身的社会责任,还需要机制保障。为了调动律师参与公共法律服务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市司法局采取政府购买服务、设立专项资金等形式。2012年,《太仓市公共法律服务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出台,对律师参与公共法律服务补贴标准进行了细化,在政策的激励下,全市法律服务行业工作者活跃于基层一线,法律服务直达村、社区。“我们还在思考如何为居民提供更加丰富、更具个性化的公共法律服务,根据居民的需求制定法律服务菜单,让老百姓真切感受到公共法律服务带来的实惠。”该负责人表示。 (来源于《太仓日报》2015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