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仓出台《未成年人专项司法救助办法》

发布时间 :2014-07-28 09:07

    近年来,由于各类案件中经济困难未成年人数量的日益增多,太仓创新理念,尝试将这些未成年人从传统的司法救助对象及模式中分离出来,并根据他们身心发展的规律及生活、学习等方面的需求,给予专门、特别的司法救助,专门制定出台了《未成年人专项司法救助办法》。

  《救助办法》适用范围包括因犯罪行为或民事侵权行为造成未成年被害人人身伤害,急需基本医疗费用或者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并确需救助的;因未成年人的犯罪行为或民事侵权行为造成被害人人身伤害,被害人急需基本医疗费用或者其抚养的未成年子女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并确需救助的;因父母离异导致未成年子女出现生活、学习严重困难,并确需救助的以及其他确需救助的。《救助办法》还对救助申请人、救助的申请程序等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同时,为解决未成年人专项司法救助过程中资金短缺、衔接不畅等现实问题,太仓还努力拓宽救助渠道,积极争取多方社会力量的参与,使未成年人司法救助在强大社会合力的支持下稳步推进,成为法院主动延伸司法审判职能,充分调动社会资源,促进社会管理创新的一项重要举措。(信息来源:2014年7月28日《法制网江苏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