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整治 长效管理 确保群众食药安全

发布时间 :2009-06-16 10:01

——“关爱民生法治行”食品药品监管篇

  太仓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充分运用法治手段和方法,通过完善制度建设和开展专项整治,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保障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一、全面推进“食品放心”工程

  一是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责任制度。市食安委制订下发《太仓市2009年食品安全工作意见》,明确全市食品安全工作目标。七镇、两区向市政府递交《2009年度食品安全目标责任书》,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镇(区)年度工作目标,并同所辖村(社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签订食品安全目标责任书和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层层落实责任。各职能监管部门也与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签订责任状,将责任进一步细化分解落实。二是建立健全农村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下发《关于加强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农村自办宴席集体聚餐行为,消除和减少食物中毒隐患,切实保障广大农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继续开展食品安全示范镇创建活动,全面落实企业第一责任人制度,通过各部门齐抓共管,着力解决农村食品安全存在的问题,使农村食品安全环境进一步好转。不断健全和完善农村“三网”建设,实现全方位、无缝隙监管,确保责任网责任落实到位。171名食品协管员、信息员覆盖全市各街道、村(居), 监督网作用日益明显。积极引导和鼓励大中型连锁企业向农村发展,推进农村食品放心示范店、标准化农家店、放心粮油店建设,年底实现行政村100%建立标准化农家店,流通网质量不断提高。三是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整治行动,重点整治生鲜乳添加非食用物质三聚氰胺、生猪中添加瘦肉精、食品生产过程中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违规现象;开展节假日和夏秋季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消除食品安全隐患,确保节日期间食品安全;加强农产品、食品生产经营、餐饮消费等环节的专项整治,进一步净化食品市场,保障公众饮食安全。

  二、加强药品、医疗器械市场整顿规范

  一是加强综合监管能力,全面提升监管水平。加强药品生产企业监管,完善分类分级制度、驻厂监督员制度和药品质量管理授权人制度;加强药品经营企业监管,重点抓好GSP证后跟踪检查、执业药师和药学技术人员在职在岗问题;全面推进医疗机构药品、医疗器械规范化管理,完善医疗机构药房规范化管理标准,巩固“规范药房、合格药房”创建成果,确保药品使用质量。二是加强药品、医疗器械广告监测监管。建立和完善违法药品广告公告、警示制度,设立药品广告检查员,对违法药品广告实施动态监控,并及时移送有关部门查处。三是巩固和完善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加强农村药品监督网络建设,充分发挥协管员、信息员作用,深入推进社区药品安全“网格化”管理,消除监管的死角和盲区;完善基层药品配送供应网络,实现药品配送供应全覆盖,力争年底100%的行政村实现药品集中配送。四是推进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加大对企业负责人法律法规培训力度,探索建立个人信用记录和企业信用等级评定相结合的激励约束机制,建立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基本信息和信用档案数据库,推行“户口化”管理,继续开展信用等级评定工作,实施分类分级管理。五是开展全市家庭过期失效药品回收工作。与机关党工委共同下发《深入推进全市家庭过期失效药品回收工作实施方案》,在全市设立30多个过期失效药品回收服务点统一回收处理过期失效药品。六是深入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重点整治非药品冒充药品、假冒知名品牌药品、擅自添加药物活性成份药品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和查处无证生产经营及制售假劣药品的违法犯罪行为,进一步净化药品市场,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