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整治环境 切实关爱民生

发布时间 :2009-05-31 16:08

 

——“关爱民生法治行”环保篇

  太仓市环保部门充分运用法治手段和方法,通过对百姓关注的环保热点、难点、重点问题的集中解决和治理,推进“关爱民生法治行”,切实维护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合法权益。

  一是开展生活饮用水保护区整治。严格清理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内排污口和污染源。对准保护区范围内的工业、农业、畜禽养殖业进行彻底检查,关闭二级保护区内所有直接排污口。扎实开展饮用水源地保护区标志牌设立工作,确保符合环保部规范要求。完善水质监控和应急机制,继续完善水源地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并开展应急演练。

  二是开展重点污染企业整治。严格执行《苏州市当前限制和禁止发展产业导向目录》等政策规定,重点控制钢铁、水泥、印染、化工、电镀等五个重污染行业和长江及饮用水源保护区等重点保护地区的新污染源。加快电镀、印染、化工等行业污染物达标排放及中水回用方面的限期治理进度。根据全省化工生产企业专项整治的要求,对前三年关闭的小化工企业进行检查,防止死灰复燃。切实加强对璜泾、沙溪地区喷水织机废水的治理和回用监管工作。开展浮桥、港区地区木屑熏烤行业废气的治理工作。

  三是加大挂牌督办环境信访问题。加大挂牌督办力度,将群众反映强烈、污染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典型环境污染问题作为重点,进行挂牌督办。挂牌督办落实相关责任,做到处理到位、整改到位、责任追究到位。挂牌督办继续采取公开责任单位,公开解决时限,公开督办部门,公开查处结果的方式,做到件件有结果,件件有回音。二区、各镇认真组织排查,对热点难点问题,切实落实责任,限期解决,确保环境信访处理率达100%,降低相关环境问题的重复信访率,努力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四是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继续在各镇(区)进行一批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试点并推广。按照《太仓市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意见》要求,从2008年起实施规模养殖场污染治理的三年行动计划,将常年存栏猪500头以上、牛50头以上的畜禽养殖场列为治理重点。2008年11月25日,向10家位于杨林塘、戚浦塘两侧的养殖场下发了第一批整治的限期治理通知,到今年6月底前完成治理任务。今年年初召开了2009年规模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工作推进会,并向45家养殖场下发了第二批限期治理通知,要求到今年的10月底前完成治理任务,做到达标排放或零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