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机制创新 促进司法公正

发布时间 :2009-05-05 15:39

——太仓市率先建立律师介入审查批捕工作新机制

  法治建设使人们对公平、公正的司法环境更加期待。为了切实维护刑事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发挥律师在刑事案件审查批捕阶段的职能作用,保障检察机关依法行使检察权,太仓市率先在全省探索建立了律师介入审查批捕工作的新机制,制订出台了《关于律师介入审查批捕的规定》。

  《规定》明确了检察机关在收到侦查部门提请审查批准逮捕的案件后,应当24小时内告知律师,律师可以就逮捕意见书中认定的相关事实和证据,会见犯罪嫌疑人,了解相关情况,并就犯罪嫌疑人是否符合逮捕条件,如何适用法律向检察机关提出律师意见。检察机关承办人员应当将律师意见如实记入审查逮捕意见书,提出处理意见,检察长应当对案件承办人、部门负责人和律师意见一并审核,作出是否采纳的决定。《规定》中还明确了律师可以就侦查机关刑讯逼供等违法行为向检察机关提出控告或举报,检察机关应在七天内答复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