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项要求”规范审计执法行为

发布时间 :2009-03-03 09:39

  为不断规范审计行为,提高审计质量,防范审计风险,充分发挥审计在保障国家经济社会健康运行中的“免疫系统”功能,近日,市审计局在明确执法责任的同时,提出了“五项要求”规范执法行为:一是审计证据必须具备客观性、相关性、充分性和合法性的原则;二是审计定性准确,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可靠,处理、处罚适用的法律、法规、规章必须正确;三是对审计事项的评价,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四是不得隐瞒查出的事实真相或向审计机关提交虚假的审计报告,审计事项无重大漏查、漏报问题;五是不得违反规定泄露审计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和被审计单位的商业秘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