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仓市全面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

发布时间 :2008-06-18 16:27

太仓市全面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

   我市在深化法治建设过程中,不断加大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落实和推进力度,今年将从五个方面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步伐,提高全市依法行政工作水平。

  (一)进一步在完善行政决策机制、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上下功夫。一是建立健全以政府为主体,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进一步完善行政首长负责制和重大决策集体讨论研究制度,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大决策事项,应当进行专家论证、技术咨询。建立健全公众参与制度,通过召开听证会、论证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二是建立行之有效的决策纠错机制,重点建立健全决策后的跟踪落实、督办检查、信息反馈、绩效评估等制度,及时总结并纠正政策制定和执行过程中的问题和偏差,最大限度地减少决策失误造成的损失。三是实施决策责任追究制度。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和落实以行政首长为重点的行政问责制度,有效避免和减少决策失误、权力失控、政令失畅、行为失范现象发生。

   (二)进一步在创新依法管理方式、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上下功夫。一是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创新行政管理方式。要按照‘‘有所为、有所不为”的要求,把该管的一定管好,不该管的坚决放开,切实把政府职能转到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上来,有效解决政府职能缺位、错位、越位的问题。二是落实行政许可法律制度,加强行政服务中心的建设和管理,不断提升中心的服务功能。今年要抓好各镇便民服务中心的建设。要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完善行政许可方式,加大部门许可集中办理和网上审批力度,依法规范行政许可项目,同时对非行政许可类审批项目进行全面清理。三是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做好国务院颁布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的各项准备工作,拓宽政务公开渠道,健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保证政务信息能够全面、及时、准确、真实地向社会公开。

   (三)进一步在加强监督管理、做好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上下功夫。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与管理,健全听证、协调、专家咨询论证、公开征求意见、集体决定和施行后评估等制度,努力提高制度建设质量。坚持合法性审查制度,严格按照《苏州市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审查规定》,加大备案审查力度,对所有规范性文件都要由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对未经审查或者审查未通过的,不得发布施行。认真落实备案审查责任制度、考核和定期通报制度,规范性文件备案率要达到100%。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评估清理和公布制度,定期对规范性文件实施情况进行分析、评估和清理,及时消除制度之间的矛盾和冲突,确保法制统一、政令畅通。凡正式生效的规范性文件,必须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媒体等向社会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的依据。

   (四)进一步在完善行政执法体制机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上下功夫。一是加大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落实考核力度。认真贯彻落实《太仓市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细则》、《太仓市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办法》和《太仓市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办法》,加强对行政执法部门及其执法人员行使职权和履行法定义务情况的评议考核,层层签订行政执法责任书,加大责任追究力度。要健全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确保行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二是依法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三是加强行政执法主体和人员管理。依法清理、确认并向社会公告行政执法主体,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的教育和培训。要积极倡导文明执法,杜绝随心所欲、不遵守程序的执法行为。不断调整充实行政执法队伍,确保行政执法队伍法制化、规范化。四要扩大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在稳步推进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同时,逐步扩大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领域和事项,创新行政执法体制。

   (五)进一步在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防范和化解行政争议上下功夫。一是加强行政复议监督力度。要按照国务院公布的《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严格依法办案,妥善解决行政争议,进一步规范复议程序,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加强机构和队伍建设,保证一般案件至少有2人承办、重大复杂案件有3人承办。二是发挥各种监督资源的作用。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区居委主任、新农村建设示范点村主任、媒体记者、投资商代表、乡镇招商引资一线人员中聘请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借助他们的威望和力量,开展好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三是加大层级监督力度。要自觉接受人大的权力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强化审计、监察部门的专项监督,认真接受法院的司法监督、检察院的法律监督、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和人民群众的社会监督,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与建议,努力提高监督的质量和效果。四是加大行政执法检查力度。要继续做好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等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工作,加大对重大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决定报备和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统计报告情况等检查的力度。继续重视加强对食品卫生、环境保护、征地拆迁、安全生产、医疗服务、教育收费等领域的专项整治和执法检查。五是做好行政应诉工作。要继续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争取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要配合和支持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自觉执行人民法院生效的行政判决和裁定,认真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