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仓市积极推进乡镇政府法制员的能力建设

发布时间 :2008-06-18 16:28

太仓市积极推进乡镇政府法制员的能力建设

  为了进一步规范乡镇政府的行政行为,深入推进“法治合格乡镇”的创建活动,今年,太仓市十分注重乡镇政府法制员的能力建设,对乡镇政府法制员提出了提升“八项能力”的要求:一是参谋能力。努力当好乡镇政府依法行政工作的参谋,认真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二是审核能力。做好本镇规范性文件起草和法律审核、备案工作,做好政府具体行为的审核工作。三是协调能力。组织实施本地区依法行政工作的推进,协调政府机关内部的相互关系,协助领导抓好依法行政各项措施的落实。四是监督能力。对本地区行政执法实施监督,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五是宣传能力。组织和参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推进本地区“五五”普法教育工作。六是调处能力。对在依法行政过程中发生的矛盾和纠纷要积极参与调处。七是创建能力。积极参与“法治合格镇(区)”创建活动,组织和实施政府机关内部的自身创建工作。八是指导能力。指导和推进基层村(社区、企业)的民主法治建设,指导和监督基层站(所)的规范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