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仓再获“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城市”

发布时间 :2014-11-14 08:55

    日前,太仓市再次荣获“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城市”称号,成为全国唯一获此荣誉的县级市,也是继2009年全国首次开展此项评选活动以来第二次获此殊荣。

  据了解,“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单位”评选活动每5年开展一次。经国家组织的第三方独立评审后,由民政部命名授予。此次民政部共命名了14个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城市,太仓市是唯一获得荣誉的县级市。太仓市城厢镇西区社区此次被评选为“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社区”。(信息来源:2014年11月14日《江苏法制报》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