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仓公共法律服务覆盖城乡

发布时间 :2014-11-02 12:50

     近年来,太仓市的公共法律服务工作不断推进,2011年开始,该市创新提出“公共法律服务”概念,形成覆盖城乡的法律服务体系,使得公共法律服务成为太仓经济社会发展的又一张靓丽名片。

  通过不断实践探索,太仓市目前已经建立了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网,形成了内容丰富的公共法律服务产品体系,逐步构建起政府主导、司法行政统筹的,以公共财政为支撑、以全民为服务对象、以基层特别是农村为服务重点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有效满足了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基本法律服务需求,成功打造了公共法律服务的“太仓样本”。

  2012年初,市政府设立了120万元的公共法律服务专项资金,用于向社会组织、法律服务机构、法律志愿者购买公共法律服务,保障了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的可持续发展。去年7月,市委、市政府还出台了全国首份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工作规划。去年6月,位于城区中心的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正式投入运行。作为全国首家一站式、窗口化、综合性的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中心有效整合了司法行政各项服务职能,设置了专业调解、援助案件受理、公益律师岗、农民工门诊等10个窗口,极大方便了人民群众寻求法律帮助,促进了矛盾纠纷依法化解。一年多来,中心影响力和服务能力不断提升,已累计服务群众超过1万人次,其中“农民工门诊”窗口已累计受理法律援助申请近500件,为受援农民工挽回损失300余万元。

  为推动法律服务资源长效下沉,该市在各镇(街道)建立了镇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在121个村(社区)建成了集律师工作室、法律援助联系点、法制学校等“七位一体”的便民法律服务“阳光屋”,配备了联络员。“阳光屋”采取“定时+及时、集中+分散”的服务模式,驻村(社区)律师、法律服务志愿者定期到“阳光屋”值班,村居和基层群众遇到法律问题时,也可随时与驻村(社区)律师、法律服务志愿者联系,改变了以往优秀法律服务资源集中在城区的局面。每月10日前后,律师、法律工作者、法律服务志愿者等深入村(社区)常态化开展司法"光辉日"活动,为广大群众提供法律咨询、代写简单法律文书、法治宣传、维权指导等服务。

  近年来,太仓市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得到了省内外的高度关注。《法制日报》、司法部《中国司法》杂志、《江苏法制报》等多次聚焦太仓经验。去年7月,省司法厅发文明确要推广我市在建设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方面的成功经验。今年10月17日,苏州市司法局在该市召开了苏州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会,全国多个省市的司法行政部门来太考察学习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经验。                              (信息来源:2014年11月2日《太仓日报》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