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仓被授予“全省法治建设示范县(市、区)”称号

发布时间 :2014-08-14 09:38

    近日,2012—2013年“全省法治建设示范县(市、区)”和“全省法治县(市、区)创建工作先进单位”评选结果揭晓。太仓市作为苏州唯一县级市荣获“全省法治建设示范县(市、区)”称号,这是省委、省政府褒奖法治建设工作的最高奖项。

  2012年以来,太仓市严格按照省委、省政府深化法治江苏建设的决策部署,牢牢把握建设法治江苏“先导区”、积聚法治太仓“正能量”、提升法治建设“满意度”的目标定位,大力加强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法制宣教、民主自治、法治惠民等重点工作,不断实践、不断探索、不断创新,着力形成“服务性”政府、“普惠制”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互动式”依法治理格局,全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取得明显成效,连续4次蝉联“全省法治县(市、区)创建工作先进单位”殊荣。

  在法治创建活动中,太仓市在全省率先构建起政府主导、公共财政支撑、司法行政统筹、全体市民受益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在全国首个颁布实施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规划,建立了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搭建了市、镇、村、户“四纵”,政府、社会、市场“三横”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基本实现了“15分钟公共法律服务圈”和“15分钟法律援助圈”。积极推动“六五”普法、依法调处矛盾纠纷、法律服务万家、购买公共法律服务产品等系列行动,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共法律服务需求。积极推动基层民主法治,扎实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诚信守法企业等创建活动。全市146个村(社区)中,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社区1个,省级以上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35个,省级诚信守法企业3家,苏州市级诚信守法企业26家。“政社互动”创新实践被评为“江苏省首届十大法治事件”。开展法治为民惠民行动,全市连续开展七轮 “关爱民生法治行”主题活动,每年集中办理几件实实在在的法治民生实事,让群众切身感受到法治建设带来的变化和得到的实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