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法委学习考察海安大调解机制建设工作

发布时间 :2010-08-13 13:39

  8月11日,市委政法委组织带领市综治、公安、法院、检察、司法等综治政法部门及市教育、人社、住建、环保、信访等综治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前往南通市海安县学习考察大调解机制建设工作。

  考察组一行认真听取了海安县大调解机制建设工作情况介绍,实地考察了海安县城南中心派出所大调解工作站、人社局劳资纠纷大调解工作中心、卫生局医患纠纷调处工作站、法院诉调对接联合调处工作中心,两地双方并就大调解机制建设工作进行了座谈交流。

  通过学习考察,大家深切地感受到,素有花鼓、龙舞和鱼米之乡的海安,党委政府十分重视大调解机制建设工作,大调解工作形成了大网络、大范围、大责任、大作用、大力度等“五大”特色。在大调解职权方面,赋予各级调解组织矛盾纠纷调处的分流指派权、调度权、督办权、“一票否决”建议权、党纪政纪处分建议权,解决了“由谁调处、怎么调处、有权调处”的问题;在大调解组织建设方面,成立了专门机构,落实了人员编制,明确了任务职责,形成了“实体运作、规范运行”的工作常态;在大调解队伍建设方面,抽调了专门人员,组成了技术团队,明确了专业职能,构建了“一综多专、专业调处”的调解模式;在大调解联勤联动方面,实行党委政府统一领导、政法综治牵头协调、调处中心具体负责、司法部门业务指导、职能单位共同参与、社会各方联勤联动,建立了“资源整合、整体联动”的联调平台;在大调解调处方面,注重发挥思想政治工作优势,实行政策调解、依法调解、以德化解,阳光调处,以公正赢得公信,实现了“公信力强、权威性高”的调处效果。海安调解人敢闯敢试勇于创新,大胆探索特色调解,有效地化解了矛盾纠纷,更好地促进了社会和谐,有力地助推了经济社会发展,值得我们学习、借鉴和发扬。

  在座谈交流时,考察组一行纷纷表示,要以落实三项重点工作为抓手,不断强化社会管理创新,紧密结合岗位实际,积极借鉴海安经验,不断更新大调解工作思路,大胆探索调解举措创新,及时发现源头性问题,着力做好本行业本系统矛盾纠纷调处工作,主动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以更加扎实的大调解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努力为太仓的转型升级和跨越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