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女性调解工作特长 完善“诉调对接”机制
太仓市法院聘请妇女特邀调解员参与调解
为提升婚姻家庭纠纷案件的调解效果,2008年三八妇女节前夕,太仓市人民法院正式聘请9名妇女同志担任该院的特邀调解员,通过发挥妇联组织在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中的独特作用,切实维护妇女儿童老人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完善了“诉调对接”工作机制。
一、严格妇女特邀调解员的挑选程序。太仓法院根据省高院、省妇女联合会《关于委托、邀请妇联组织和特邀调解员调解婚姻家庭纠纷的意见(试行)》,由太仓市妇联在全市各乡镇的妇女联合会成员、各社区和村委员会妇女干部中,选择了9名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品德良好、责任心强、知晓法律法规,有一定群众工作和调解工作经验的人员,在征得本人同意后,以书面形式向太仓法院推荐。经法院审查,并报苏州市中级法院进行审核后,该九名妇女同志被聘为了太仓法院婚姻家庭纠纷特邀调解员。
二、强化妇女特邀调解员的培训工作。充分发挥了妇女做调解工作的优势,对在太仓法院审理的婚姻家庭纠纷案件,在当事人起诉时至判决前特邀调解员即可以参与诉前、庭前、庭后调解。该九名妇女特邀调解员有着多年的调解工作经验,其语言贴近生活,易于被老百姓接受,往往她们的调解工作能够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同时为了使调解的法律效果、宣传效果更加突出,太仓法院选取了典型案件,组织妇女调解员观摩开庭、庭后点评、协助调解等,提升调解员的依法调解能力,使调解工作能顺利、有序开展。日前,审判经验丰富、调解能力强的女法官为包括该9名调解员在内的130余名妇女干部作了“如何做好调解工作”的讲座,结合办案经验,介绍婚姻家庭纠纷案件的调解工作如何开展,取得了较好的反响。
三、规范妇女特邀调解员的管理工作。太仓法院将会同太仓市妇女联合会对所聘人员的培训成果进行考核验收;对调解员参与调解的案件进行民意测评、案件回访,考查调解员的调解方法是否得当,调解程序是否合法,调解效果是否明显;年终还对其所从事的调解工作实绩、思想品德、审判纪律、工作作风和参加培训等情况进行年度考核,对优秀妇女调解员给予表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