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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法院人民法庭建立三项机制预防和处理劳资纠纷群体性案件

发布时间:2008-06-19 09:12:20 字体:【

市法院人民法庭建立三项机制

预防和处理劳资纠纷群体性案件

  2008年新年伊始,太仓市法院三个法庭针对去年辖区内民营企业因经营不善导致企业关闭、拖欠职工工资涉诉群体性案件多,影响大,特别是今年1月1日《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可能引发的更多劳资纠纷,建立了三项机制,力争确保社会稳定。

  一、积极送法进企业,建立劳资纠纷突发事件预防机制。针对今年《劳动合同法》实施可能引起劳资纠纷增多,法庭通过召开座谈会、主动送法上门等形式,向企业宣传讲解新法的一些新规定,特别是关于职工工资、待遇以及劳动时间等热点话题,指导企业运作规范化、合法化,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劳资纠纷的发生。

  二、加强和政府职能部门的沟通,建立劳资纠纷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在遇到因企业倒闭,企业主躲避的突发事件,法庭和当地劳动部门成立应急小组,在稳定职工情绪同时,由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企业债权债务清理、资产保管等善后工作,法庭负责指导拖欠工资的信访和涉诉工作,确保职工合法权益及时高效、最大程度得以实现。

  三、提升案件审理效率,建立劳资纠纷群体性案件的“快立、快审、快执”机制。对群体性劳资纠纷,法庭坚持最快时间审查立案、最短时间审理案件、最大程度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汇合审判力量集中审理的原则,用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我院沙溪法庭年初受理的一件劳资纠纷群体性案件十天内即予以审结,并于日前执行完毕,数十位职工的合法权益得到了有效维护,获得了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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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中共太仓市委政法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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